老师,为什么专利权对合营企业增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属于构成构成权益性交易呢
Echo
于2021-06-25 15:22 发布 11833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6-25 15:48
你好
权益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如企业发行股票取得发行收入、企业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减少净资产等;
第二类是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基本原则,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不得确认损益,而应该直接计入权益(应理解为计入资本公积)。
权益性交易,按照一般会计理论,权益性交易与损益性交易相对应,权益性交易不得确认损益,而损益性交易须确认损益。正确区分权益性交易与损益性交易,对于正确确认与计量经营业绩至为重要。
但我们注意到,“权益性交易”这一术语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从未出现,60号函首次提出这一概念是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一个新的发展。遗憾的是,60号函并未规范权益性交易这一概念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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