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黎锦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2021-06-25 15:44

混合销售,其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我们去健身场所健身,并不一定会买减肥药的,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属于混合销售的。

而选项B商场销售办公设备并提供送货服务,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因为买了这个办公设备所以提供的送货服务。

黎锦华老师 解答

2021-06-25 15:45

同学你好:
这属于兼营销售行为,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货物。分别核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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