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个税汇缴,员工在别处有收入,两边工资薪金加起来十万多,不超过十二万,也预缴过个税六百多,但是还应交税。像这样符合汇缴不需办理的条件(需补税综合所得不超过十二万,可不办理)吗
xjm123
于2021-06-30 17:23 发布 805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6-30 17:24
不行,这个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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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这个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2021-06-30 17:24:26
不是,等会我发给你,等会
2020-07-04 14:10:37
不可以的,你之前没有多交,汇算清缴不会退,除非你多交了个税
2020-07-04 13:57:29
您好,5月新来的员工,不用乘上5,应该是(8000-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如果乘上5,他在其他单位也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就会重复扣除了。
2020-06-30 17:25:52
你好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公式就是这个 。你可以计算下 你在APP里面就可以申请退税的
2020-04-30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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