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2019年11月由母公司购买地块,后由于地方原因,我们12月才成立子公司,子公司单独核算,购地款的收据抬头是母公司,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笔账?怎么做分录,以后汇算清缴这笔出让金会不会税前扣除?如果不会,该怎么处理?
一起过
于2021-07-08 06:59 发布 77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7-08 12:21
那你这个收据是母公司的,你就只能作为母公司的土地处理啊,你就不能作为子公司的土地处理。转让金的话是可以扣除的,但是只能作为母公司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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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这个收据是母公司的,你就只能作为母公司的土地处理啊,你就不能作为子公司的土地处理。转让金的话是可以扣除的,但是只能作为母公司的扣除。
2021-07-08 12:21:09
同学你好
这个有发票就可以
2022-05-19 13:05:36
您好,是的,子公司就不用了,国内母公司只计算子公司实际汇回来的。
2020-07-27 07:55:00
正常来说,只要只计入了一边的损益应该就可以,正常的工资薪金是可以扣除的,但为什么要由母公司发呢,子公司发会更好一点
2015-11-14 12:02:06
你好,同学。
如果不是真实发生的,就要纳税调增处理的。
2020-04-26 17: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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