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4-11-27 13:33

原来呢?外账上面应该很少有这种情况出现吧。内账就可以直接冲费用了吧。

娜娜 追问

2014-11-27 13:44

明白,谢谢老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老师现在两个公司,一个在宁波,一个在深圳,现在深圳销售产品出去,发票全部宁波公司开,等于现在是拿着宁波公司去做生意开发票,这点我可以理解。但是现在深圳公司还要开发票给宁波公司,其实深圳公司压根就没有跟宁波公司有业务的来往,这样开出去有什么风险?如果我在这样的公司做着,是不是很危险?

晓海老师 解答

2014-11-27 13:31

你好!这是税法规定按金额乘以税率计算上交的税金,不需要开销项发票。

晓海老师 解答

2014-11-27 13:33

所以一般都是按冲减费用处理只牵扯所得税不牵扯增值税或营业税

晓海老师 解答

2014-11-27 13:35

税务局大体是这样规定的凡是收入就要交税,所以牵扯到收入的科目金呢就是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金或营业税金的基数。所以我们一般按冲减费用处理,尽量不动用收入科目如果金额较大就不行了。

晓海老师 解答

2014-11-27 13:51

你好!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吧!可能是这样:1、因为你们所有的帐在宁波,增值税进项发票一定不够,所以从深圳这边开点,2、如果一直没有业务的话深圳公司会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所以每月要开点发票。大体我能想到的就这两种可能。你职务不高的话应该没什么风险。

晓海老师 解答

2014-11-27 16:42

你好!如果没问题,请评价打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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