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一般那税人,在商场卖家电,我公司每月给商场场地租赁费:我公司把每月卖的家电的金额的百分之五返利给商场,现在是两个问题,1-我公司每月开给商场一次销售发票,里面是清单分别是记载每个家电的类别及金额,但是这些都是扣除了百分之五的金额,没有按照一行原价,一行负数的百分之五的金额那吗开的可以吗?2-销售发票后吗附的凭证是标题为,商场名头的,销货单,并且是没有减除百分之五的价格,并且还附着一张我公司销售给商场的明细,价钱也是没有减除百分之五的金额累计,老师,这样我家开的发票和后面附的凭证金额不相符可以吗?
坚持-成功
于2021-07-12 00:43 发布 718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1-07-12 02:21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这样开具发票的
税务认定是按照销售单的金额确认增值税的
没有开具的部分按照未开票收入确认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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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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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开具发票的
税务认定是按照销售单的金额确认增值税的
没有开具的部分按照未开票收入确认税费的
2021-07-12 02:21:40
你有不动产租赁的经营范围或者是场地租赁的吗?
2020-06-16 14:27:47
你好, 这不对 应开房子和地的发票
2020-06-05 14:59:32
您好同学。这个经营租赁*场地租赁就是场地租赁费,可以开的。
2021-06-27 11:48:44
不会
2017-03-07 0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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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09:10
钟存老师 解答
2021-07-12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