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为了归避风险,将自己的股权同比例转让给以自然人成立100%占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据符合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吗?
迷糊中
于2021-07-13 12:13 发布 961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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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是为了规避什么风险 ? 你们转让股权金额 是很低价吗
2021-07-13 1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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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直接投资就可以了
2021-06-24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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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一般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两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2021-11-10 16: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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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出资人是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啊
2020-03-11 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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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nku.baidu.com/view/fc509be2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d4.html 你好,复制和粘贴链接就可以。
2019-09-05 17: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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