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诉讼时效中止。最后六个月为6月1日-12月31日。在9月1日发生法定事由,10月31日事由消失,从11月1日开始继续计算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不足6个月就延长到6个月,继续计算到1月31日,时效期间届满,6-8月合计3个月,11月-次年1月合计3个,正好6个月。这样算对吗?
Kong
于2021-07-16 22:46 发布 115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7-16 22:48
你这里11.1重新计算6个月,也就是5.30
相关问题讨论

你这里11.1重新计算6个月,也就是5.30
2021-07-16 22:48:00

您好
从6月1日开始计算的。
2021-05-07 07:37:03

你好,同学,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结束之日起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019-05-30 15:51:25

不是继续算6个月,比如诉讼时效结束前6个月发生了洪水,到结束前2个月才解除,那这发生洪水的四个月就中止计算诉讼时间,原来的诉讼时效结束时间再往后推四个月才是新的诉讼时效结束时间
2019-04-12 07:00:38

6个月
2017-08-30 09:23: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Kong 追问
2021-07-16 23:00
Kong 追问
2021-07-16 23:07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7-16 23:14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7-16 23:18
Kong 追问
2021-07-16 23:18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7-16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