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7-20 18:49

你好,记账联复印件,盖上发票专用章,提供给对方就可以的。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0 18:49

这是不能随便冲红的。

王芳 追问

2021-07-20 18:51

要不要去税务局做发票
丢失备案呢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0 18:52

你好,不用备案的。规定就是这样的,允许的。

王芳 追问

2021-07-20 18:54

老师,这个规定哪里可以查到呢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0 18:55

你好,学堂里也有这样的课程的。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0 18:56

具体文件我现在没办法找到,因为我今天刚好在外面办事情。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0 18:56

但是我说的是肯定是正确的。

王芳 追问

2021-07-20 18:57

好的,谢谢老师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1-07-20 19:01

不客气,祝你成功。请为我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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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哦
2021-07-20 18:46:10
你好,记账联复印件,盖上发票专用章,提供给对方就可以的。
2021-07-20 18:49:01
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然后给销售方提供第一联发票复印件做账扣。
2022-02-18 19:34:03
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   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      (5)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处理:纳税人在认证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2、发票开出已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一般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处理: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 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   (5)丢失全联次处理:纳税人已认证,但丢失发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作为记账凭证。
2018-12-19 18:02:18
你好,可以的,需要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
2022-12-19 09: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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