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7-26 13:28

《金融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金融必须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与被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金融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

呆账债权核销仅仅是银行内部账面上的处理,属银行“内政”,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对外免除债务的性质,不发生呆账债权实体消灭的后果。呆账债权核销之后,银行并未免除贷款人的还款义务,反而要积极主动地催收其全部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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