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收了电费,营改增后政策代收电费要按转售电费处理。即确认收入。但若我确认收入,不能确认成本(因电力局的发票是开给房地产公司的)。所以我把代收电费这一行为转到房地产去。问题一:房地产可否进行转售电费行为 在问题一可行的情况下问题二,房地产为以前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那么对于转售电行为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吗
迷路的胡萝卜
于2016-12-15 17:41 发布 2706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6-12-16 10:01
简易计税只是针对不动产销售这一块,其它销售应该还是可以抵扣吧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们可以让房地产公司开电费发票给你们做成本。一,房地产可以转售,二,简易计税不能抵扣进项
2016-12-15 21:56:21
业务1:缴纳上个月印花税,分别是上个月哪些合同?
2017-07-21 11:23:55
你好,已经全额确认收入,是以什么名义支付给对方的呢,如果是代收款你们就不应该确认收入,如果是你们的收入那支付给对方对方就需要给您们开发票,不开具可以正常入账但是不能税前扣除
2022-03-31 06:04:31
你好,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6%
2016-09-23 09:58:44
有相关范围就可以 可以的
2021-10-27 14: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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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解答
2016-12-15 21:56
吴月柳 解答
2016-12-16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