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7-29 16:29

作为第三方,其收款行为事先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自愿签署的合同权益转让合同的约定,此时,若排除第三方收款单位有虚构合同欺诈的共谋行为,作为第三方收款人,仍应执行法律条款中的先合同义务和附随合同义务,返还不当得利,作为合同诈骗受害一方的支付方,亦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

若查明收款单位事先明知诈骗行为前提下则构成合同欺诈,此乃涉及刑案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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