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最新关于农产品收购政策吗。可以发份给我吗。
幸福有点甜
于2016-12-16 16:39 发布 63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2-16 16:48
您好,政策文件号,《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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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一下吧
2019-11-06 09:37:43
您好,政策文件号,《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2016-12-16 16:48:04
在国税总局的官网上有一个政策版块,你直接点那里就好了
2019-11-06 09:40:33
你好,还是原来的规定,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
2016-07-22 16:04:54
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6%税率的农产品,按照 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号)税率已被调整(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 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1、如果贵司购进的这些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 16%(5月1日前税率 17%)货物的一般 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 2%。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规定,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税率,对应也调整农产品扣除率,即农产品扣除率 13%调整为 12%。
3、经查询,天然蜂蜜和初加工的乌梅、陈皮、山楂、甘草类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的“农产品”范围。
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
一、企业购进农产品,属于以下几种情况进项税额可抵扣: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票面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乘以10%为进项税额。
3、取得自开或代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为进项税额。
4、取得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农产品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为进项税额。
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以取得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2%为进项税额。
2019-09-19 13: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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