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合并当年考虑评估增值对利润的影响,用调后利润去抵权益,抵损益。为什么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对利润的影响,不在调利润时,就考虑进去?而只在抵损益时,加个补充分录?
天山雪莲
于2021-08-03 16:11 发布 2307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8-03 16:59
你好,
原因在于合并报表各项目认“公允价值”,由于被投资企业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所以需要按照公允进行调整,由于公允大于账面,因此会使得被投资企业少计提摊销,最终造成增加会计利润,因此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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