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0-20 13:30

位于城市市区的一家电视机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和一家百货商场(以下简称乙商场)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因乙商场2008年12月份从甲企业购进一批电视机的货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尚未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月乙商场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此笔债务并由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商场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8万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0万元;若按同类商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1万元。
  (2)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
  

邹老师 解答

2015-10-20 23:20

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同类最高售价),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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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增值税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销项-进项
2021-06-16 19:29:57
你销项税额也需要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下面去
2019-03-31 13:40:38
你好,对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0-12-01 17:45:21
你好。先看一下题目的已知条件和。解析。
2022-06-13 13:25:25
您好,您看看您这个问题是不是没有表达清楚取得含税消费税11.3万?那您实际的销售额是多少?
2020-06-24 0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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