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8-11 17:25

你好注意 拿去干什么。 注会证吗?

坤の土尐土érぃ 追问

2021-08-11 17:30

谢谢老师,他说公司年检,需要一个会计证复印件。我是中级的。

meizi老师 解答

2021-08-11 17:38

你好    如果是年检的话不影响。 如果说以你名义去签字 做业务的话就有风险的  

坤の土尐土érぃ 追问

2021-08-11 17:42

谢谢老师。

meizi老师 解答

2021-08-11 17:42

 没事的; 希望能帮到你 尽可能别借证书出去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注意 拿去干什么。 注会证吗?
2021-08-11 17:25:42
你好!是的,把证在他那里备案
2023-06-28 13:57:29
同学好,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2019-02-21 09:20:40
您好,请按以下内容处理,谢谢。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公式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二、征收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税率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说明: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四、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 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五、加成征收 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即税率为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税率为40%)。 六、法规依据 1、经咨询国税和地税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国税局发票,国税综合税率是4.86%(增值税3%,附加税费3%*12%,代征个税1.5%),另外个人拿发票到公司报销时,公司还要代扣代缴地税的个人所得税,按一中的公式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国税已经代征的1.5%来代扣代缴。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信息来源:http://www.szds.gov.cn/szds/0100/201606/c69a1ca899db463d9dbd71b73bcdc581.s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018-01-31 20:41:10
您好,那您就需要让您的朋友当自己的业务做,您的收入走他那里,您的成本费用也就都给他开发票
2019-09-18 22:00:1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