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就是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一项建筑工程,甲公司和乙公司签署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除了乙方出的材料款,还有乙方委托丙方的运输及人工费用,等工程结束时,乙方给甲方开的是材料款的票,丙方给甲方开的是运输方面的发票,那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只和乙方签了工程的总金额(包含材料和运输费、人工费),和丙方没有合同,这样合理吗?
咩咩
于2016-12-20 12:07 发布 1255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2-20 16:39
我们和丙公司需不需要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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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2016-12-20 12:18:45

开出去是开具建筑发票,而不是原材料
2019-06-20 18:14:58

你好!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运输费(材料费)
2019-07-07 14:49:41

你好,计入原材料就可以了
2019-12-06 16:58:07

这个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工程直接成本
2022-02-28 1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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