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7年购买的房子,合同规定19年7月拿房,如果延期3个月交房,购买方可以要求退房。现在开发商21年2月通知我们拿房,我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开发商不愿意协商只能诉讼,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诉讼胜诉的把握有多大?有没有规定多久权利不行使,权利就消灭就解除不了合同了啊?
芳
于2021-08-14 11:58 发布 676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1-08-14 12:01
同学您好,一般情况有个两年的说法,不过您这最好是在当地找个律师具体咨询一下,您如果真准备走诉讼程序的话,也是要请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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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一般情况有个两年的说法,不过您这最好是在当地找个律师具体咨询一下,您如果真准备走诉讼程序的话,也是要请律师的
2021-08-14 12:01:03
你好!按规定是不合法的,不如直接提高税后价格
2019-08-28 14:17:12
您好,可以这样处理的
2020-07-16 10:34:56
你好; 不开票的话到时你没有合理发票不能税前扣除的 ; 合同的话注明 不含税金额约定; 不开票等
2021-11-08 15:09:59
您好,您公司是哪一个,应该是供货方,也是收款方,保定的那个公司吧,购买方就是需方,需方付款,应该是供货方给购买方开票,这没有问题
2019-09-04 2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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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 追问
2021-08-14 12:12
文老师 解答
2021-08-14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