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1-08-15 16:44

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9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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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现在企业是先自己认定了是研发支出就可以加计扣除。
2016-12-06 14:29:02
2015年的题目比例是50%,40*50%=20 如果设备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一般生产的话,应当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所以这2万元就不得在税前加计扣除,故应当扣除掉。
2020-08-02 08:52:54
你好!按你们研发支出科目下核算的数据分类填写就可以。
2020-03-30 16:31:49
你好,现在所得税申报表上好像没有归集表了,税务申报的要填审计审定的金额的
2019-05-17 11:13:55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15-12-23 17: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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