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老师-西昌片区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1-08-21 22:4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晴空万里 追问

2021-08-22 21:24

这个意思是一旦选择简易计税36月内不能变更嘛,但是一旦选择一般计税能不能在36个月内变更简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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