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纳绑互联网科技公司,合作的公司是U评海洋软件开发公司,U评公司老板另外还有一家投标软件开发公司,u评的老板先是以U评海洋软件开发公司的名义与我们签订了品牌承包经营合同,又用他的投标公司和我们签订了技术维护合同,每个月,我们纳绑公司需要给投标公司打款技术维护费20万。但是因为我们纳绑的对公账户一直没办好,我们老板让用户的钱都暂时打进了u评海洋里,双方老板并同意每个月直接从账户里抽走20万转进投标公司账户里。现在问题在于,这20万到底怎么开票?是投标给我们纳绑开20万发票,还是投标给u评开20万发票?
动听的宝贝
于2021-09-03 15:23 发布 6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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