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6-12-26 16:24

那就是说进项税额抵扣的时候,也得按照业务分别抵扣才行?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12-26 16:22

您好,税负要分业务核算的。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12-26 16:29

您好,进项税不用分别抵扣,可以综合计算税负就行了,比如,17%的收入是100万元,11%的收入是50万元,一共交税3万元,那么所交的3万元税金分配金额,17%的分配100*3/150,11%的分配50*3/150。再计算各自税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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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税负要分业务核算的。
2016-12-26 16:22:10
同学,您好,你把两边的分式算出来,用交叉法就可以算出来了。
2022-02-17 21:47:1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网上所指的17%通常是指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也就是说,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装卸劳务,这时运输作为价外费用,适用17%的税率
2016-02-17 16:03:10
您好。是分开核算。服务和货物的单独核算
2020-09-09 16:34:41
同学你好 是这样计算的
2021-12-01 1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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