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季报所得税,计税基础为什么是本年累计数而不是本季度数呢?比如一季度利润10万,预缴之后,二季度利润20万,预缴二季度以本年累计30万计算的话,一季度的10万不就又缴一次吗税?
xijunkokhjhk
于2021-09-08 09:23 发布 77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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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季度所得税应纳税额=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适用税率—以前季度预缴税额
是不会重复纳税的
2021-09-08 09:23:36
你好,没有的调整的这俩应该一样,是本年度的累计数
2022-03-23 16:57:28
您好,这个累计折旧是包含19年之前的累计折旧。
2020-05-29 09:40:53
是的,你的理解很对
2020-05-24 12:33:49
你好,需要综合考虑一年的利润情况的
应纳税额=利润总额*适用税率-以前季度预缴税额
2016-12-07 1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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