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9-17 10:45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利润总额=2500-1100-670-480-60+70-50-(160-120)=170
广告费限额=2500*15%=375   调增450-375=75
业务招待费限额=15*0.6=9  2500*5/1000=12.5   调增6万元
税收滞纳金调增6万元
工费经费限额= 150*02%=3  不调整
福利费限额=150*0.14=21  调增4万元
教育经费限额=150*8%=12 不调整

朱小慧老师 解答

2021-09-17 10:47

应纳税所所得额=(170+75+6+6+4)=261
应纳税额100*25%*20%+(261-100)*5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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