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胡芳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1-10-07 07:06
同学你好,对于委托加工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在受托方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时,以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税,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是包含利润的,所以站在受托方的角度考虑,就不必再加上利润了,所以在组价时没有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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