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9-11月未计提与发放工资,现发现亏损,但9-11月已申报不交个税工资12800,为减少亏损,9-12月不计提发放工资可不可以?(金税三期系统中会不会比对出来?)公司是14年9月22日成立的,当年没有销售,15年4月份才有收入,15年也是亏损,16年亏损要不要紧?
午后时光
于2017-01-05 20:29 发布 60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1-05 20:40
那是不是9-12月要按申报的计提发放工资?还是相对来说可以少计提发放工资?14年也是亏损,连续三年亏损问题不大吧?最主要是销售还没稳定,收入不多,但工资9月之前计提发放高了点?老师,这个要怎样调整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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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减少亏损,9-12月不计提发放工资不可以。15年也是亏损,16年亏损没事的。
2017-01-05 20:36:51
你好,这个提成在哪个月发就合并到哪个月计算个税。
2018-05-26 16:33:13
按照发放申报工资个税处理
2020-07-06 16:11:06
计提时,应付职工薪酬在贷方,因为是负债科目,发放时,负债减少,自然就在借方
2015-12-27 10:32:25
你好同学,个税申报按照实际发放给员工工资的,没有发工资需要进行0申报
2023-03-03 23: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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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1-0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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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