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肖某来自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 来自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乙国综合所得收入额÷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 =36 840×(44 800÷364 800)=4 524.21(元); 在乙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4 200元,所以按实缴税款4 200元进行抵免。 ——问题:老师,请问境外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为按比例计算,而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则不用按比例计算,(以居民个人转让财产为例)境外转让财产的“抵免限额=租金×(1-20%) ,是这样的吗?
铃子 ——属深圳地区
于2021-10-08 21:31 发布 800次浏览
- 送心意
胡芳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请问是什么业务呢
2022-11-10 09:40:46
你好,同学。
如果你是计算税法上的税负,那么第一个。
如果你是计算会计上的税负,第二个。
2020-02-19 20:09:09
你好
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总额%2B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2022-04-24 14:49:10
应纳所得税额是指应缴纳的所得税数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所得税数额的基数,就是计税所得总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额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017-04-16 09:50:29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2021-01-14 16: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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