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分支机构,第一年分支机构就地缴纳是选择否的,我问题想知道总机构在这时候应该选择就地缴纳是还是否?
坚定的翅膀
于2021-10-08 22:10 发布 1940次浏览
- 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0-08 22:11
同学你好
这个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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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自行申报的,还是汇总根据分配结果申报的
2017-11-20 16:31:29
同学你好
这个选择否
2021-10-08 22:11:16
需要的
2017-03-27 20:22:56
你好,不参与了,剩余的50%由各分支机构按照比例分摊,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缴,50%由总机构缴
2019-05-13 11:03:43
我公司于11年在同城设立了一个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的分支机构,即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在给我公司的分公司做纳税核定时,要求我们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且不是和总公司汇总缴纳而是要单独缴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公司向税务机构提出要求与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构答复是,现在申请,只能把12年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但是11年的企业所得税已经无法汇总缴纳。现在正值11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间,为什么11年的企业所得税不能汇总缴纳?那么我们11年分公司的亏损以后年度还能不能进行弥补呢?--------------------------本问题由社区小编载选自辽宁国税辽宁国税.
2017-06-20 1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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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翅膀 追问
2021-10-08 22:15
venus老师 解答
2021-10-0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