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在北京注册,然后再太原又注册了一个分公司,但是所有的业务都在北京这个公司做。太原的公司有两个员工,他们的社保和工资是在太原交,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太原这边怎么做账?太原支付这些所用的款是有北京给提供,这个款应该如何走?
石冬
于2021-10-11 13:52 发布 74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10-11 13:59
你这里太原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处理
款项属于往来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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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总公司往分公司打款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吗?中间不用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据吗?
2021-10-11 14:02:19

老师,那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工资跟社保是挂钩的,那如果做劳务费,是兼职人员,是不是就可以不做社保了?
2018-11-14 18:03:53

你好,社保的还是在广州?
2020-06-03 21:47:07

同学,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所有总分公司的所有经济业务都是总公司作为一体统一核算。
2019-07-09 16:39:43

可以的哦,这样是可以的
2020-04-24 1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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