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委托加工中,受托方代收代缴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受托方自己应缴纳的城建税计税依据是不是不一样? 有一个题目的答案是:受托方代收代缴城建税计税依据是消费税额,而受托方自己应缴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增值税额。这样对吗?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是(实纳增值税额+实纳消费税额)*适用税率,嘛? 请予解答,谢谢!
无情的流沙
于2021-10-12 21:48 发布 271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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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正常销售情况下,消费税应纳税额有三种计税方法:从价定率(执行比率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B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022-06-27 16:38:59
第1题是委托加工代收消费税,以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2023-03-27 09:04:22
你好!
对的,你的理解很对
2019-09-07 16:40:17
因为在这个环节,增值税是那个受托方自己应该交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他是委托方应该交的,所以说资料分别计算。
2021-10-12 22:25:07
你好!是的,附加税依据就是主税种
2016-09-03 1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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