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签订用车协议,车辆作出差使用,但不是员工本人的车辆,是员工直系签署的车辆,那需要企业和员工或者和员工亲属再签订其他补充协议吗?
积极的小伙
于2021-10-15 08:33 发布 1340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发票谁来给你们开
2021-10-15 08:35:08
你好,是可以的
2017-07-05 15:25:19
您好,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就是车辆的保险费、税费这此企业不可入费用。
2018-09-14 11:52:34
您好,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2018-09-14 11:50:15
你好 是的 要有租赁的合同 无租金有的税局不认 具体按你当地规定
2020-07-07 1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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