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1-13 17:4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请参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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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请参照此规定。
2017-01-13 17:48:42
你好 你交个税务局的吗 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吗
2021-03-23 14:54:54
你好同学 可以的同学没事不影响
2020-04-23 16:05:07
你好!可以的。可以直接装订进去
2017-08-15 11:07:54
发票上有的,在备注栏里
2020-01-15 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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