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两个公司 一个是做中央空调销售的 一个是负责安装的 这两个公司是分开独立核算的 安装公司象征性的跟销售公司签了合同的 这两个公司在会计核算的时候怎么弄好呢 销售合同和安装合同都是由销售公司去签订 安装公司不开发票的
Lily
于2017-01-13 21:25 发布 156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1-13 21:34
我们老板新成立一个小规模安装公司就是为了避税 怎么才能做到合理避税呢 这两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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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签三方合同,其中约定空调款和安装费分别支付给这两个公司,这两个公司再分别开票。
2017-01-13 21:29:07
您好,这个代理销售开具的是经纪代理服务,税率是6%,如果不开票的话就是要核算出开票的综合税率,像这个开了6%的票还要在增值税基础上附征城建税7%(县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2019-12-09 15:58:19
没有强制性要求备注。可不备注
2020-03-25 16:59:46
能分开的可以
2020-02-20 15:46:17
可以开的,这个等于是视同销售的行为可以开给他们的,独立核算完全可以的,
2019-09-10 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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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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