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一宗土地,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9000万元并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当月将受让土地使用权的80%用于开发建造住宅楼。请计算该房地产转让住宅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课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是多少? 答案:9000%(1+3%)*80%,请问为什么是9000%(1+3%)?
会计学堂
于2021-11-02 09:30 发布 22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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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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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契税是3%。所以9000*(1%2B3%),契税在房开企业中不直接并入土地取得成本,而是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一并扣除。
2021-11-02 09:39:01

契税是指土地买卖、转让时,买卖双方须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土地,一般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缴纳契税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或者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
2023-03-16 19:43:27

直接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2019-04-26 14:47:38

季度预交的
2018-01-24 09:42:27

计入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土地费
2016-08-24 18: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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