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账面计提工资的金额小于申报个税金额,账务处理的时候是因为计提工资归类到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核算,逢年过节公司有发货币福利,我核算进的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的。但是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我把工资的金额和福利费的金额合并了一起申报的个税。 这样做的账务处理对吗?但是这样,账面计提的工资金额就和我个税申报的金额就会存在差异。 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风飘零
于2021-11-05 09:19 发布 103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05 09:19
您好,那您就不需要在福利费科目核算,直接在工资薪金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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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啥福利,集体的不分分割不需要交个税
2020-06-12 12:36:33
你好,工资的话也应该是制造费用。
2022-03-09 15:31:14
您好,分录二是正确的
2024-03-07 13:15:05
你好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020-06-03 13:47:06
你好
要分开,列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020-01-15 11: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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