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荣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09 10:47
您好同学,
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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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免增值税就免附加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附加税按照减半征收。
2019-07-11 21:07:48
你好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城建税,超过了所有附加税减半征收
2019-06-12 10:39:05
你好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增值税小规模月度收入超过10万,季度超过30万,附加税减半征收
2019-05-05 16:57:37
同学,你看我给你的图片
2019-05-05 14:42:23
你好,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7-06-14 1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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