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增值税视同销售有一条: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这里强调两个条件,总分机构会计上实行统一核算并且跨了县(市),我的两个问题是 1、这里的跨县(市)怎么理解,北京市的西城区到北京市下面的延庆县 属于跨了么?北京市的西城区到朝阳区属于跨了不? 2、政策说的是统一核算的,如果总分机构是非统一核算也就是各自会计上独立核算,那两者之间的货物移送用于销售,是不是不用区分跨不跨,直接开票,确认销项就行
hdsjz
于2021-11-10 14:34 发布 222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10 14:36
你好同学是这样的,跨市县的意思是要跨县就算,就比如你举例的,北京市的西城区到北京市下面的延庆县就属于跨了,所以要视同销售开票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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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吧?
2019-09-12 11:08:28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借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简易征收 进项税转出 贷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你好,你们是收到专票认证后转出了吗?
2019-03-29 17:22:04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是的
2016-12-25 13: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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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这个,这样转,没有金额的子目就不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9-06-06 11:21:18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如果是小规模不用做结转,一般纳税人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6-12-10 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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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sjz 追问
2021-11-10 14:38
小锁老师 解答
2021-11-10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