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微笑轩轩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1-11 17:4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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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021-11-11 17:49:23
你好,学员,申报的,学员
2022-02-27 18:57:55
你好 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
2019-05-24 15:56:30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 3400
2020-06-28 10:18:22
您好,您需要哪些支持。
2021-07-10 1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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