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11 20:58

你好   教育经费的计税基础是实发工资

王妈妈 追问

2021-11-11 21:09

可是老师这个很奇怪呀,这个明明就是工资总额是700,实发工资是660,那么照理说就是700-660=40元呀,为什么还要加上这个教育经费呢,老师能明白我的意思不,

王妈妈 追问

2021-11-11 21:10

教育经费本身就是包括在应付职工薪酬了呀

朱立老师 解答

2021-11-11 21:15

不包括
应付职工薪酬分明细的-工资    -职工教育经费 



700万是工资  实发660 
教育经费实际发生20.5  税法允许的是660*2.5%=16.5    剩下的20.5-16.5=4  以后年度可扣

王妈妈 追问

2021-11-11 21:24

明白了,2019年12月11日,长城公司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的产品,产品成本为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后3个月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可退货。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产品未发生退回。根据经验,该产品的退货率为10%,这个问题是,请问老师这个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什么是(2000-1500)*10%*25%

朱立老师 解答

2021-11-11 21:30

2000-1500 可以理解为是利润
这批货目前按500缴纳的所得税
但是后期会有产生10%的退货   应该按500*0.9=450交税 但是 已经按500交税了 相当于多交了
所以是递延所得税  多交的就是退货那部分利润对应的所得税 即500*10%*25%=12.5


退货收入200
退货成本150
退货利润50
退货所得税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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