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有一笔宿舍进项税额发票1000,因为我发票福利费不能做进项抵扣,所以在12月我到税务局做进项税额转出1000元。2021年3月对方把这张发票拿走了,我在开票系统做红字发票信息表,结果报税的时候,江苏电子税务系统比对与开票系统不一致,必须要做进项税额转出1000,这样等于我多做了进项税额转出1000,人在杭州,不想往江苏跑了,能否做营业外支出?
学堂用户_ph845363
于2021-11-18 11:54 发布 698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一次3月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否则比对通不过的
2021-11-18 11:56:03

你好
不应该的
就应该当月转出
8月份开信息表
这个月申报转出
2022-09-10 11:10:13

你好,借原材料负数 借进项负数贷银行存款负数
2020-07-21 13:40:32

你好 是的 是这样填写的
2022-01-12 13:46:11

你好; 购买方认证了。 购买方开红字信息表; 销售方开红字发票
2022-07-13 15:17:0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