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里是指:投资企业,以投资收益为主营业务收人的企业,是吗?
会计学堂-杨磊老师18689798009
于2021-11-18 15:17 发布 2001次浏览
- 送心意
ning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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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的,你可以再打12366人工客服再确认一下
2021-11-18 1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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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2018-07-20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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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所有的都不能扣除了。
2019-12-04 0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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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这样表示千分之五
2019-08-20 1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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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转让股权是投资收益,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所以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时候,这个收入是不包括股权转让所得的
2020-02-22 1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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