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小王在A公司任职,2020年1月-12月每月在该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缴费为4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无其他扣除,当月工资月末最后一日发放。另5月从b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房产转让净收入50万元。 问:2020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听话的冰棍
于2021-11-23 16:32 发布 2127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1-23 16:43
一、综合所得额是:18000*12-4500*12-3000*12-60000+30000*(1-20%)+20000*80%=66000+24000+16000=106000元。
二、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是:106000*10%-210*12=10600-2520=8080元。
三、房产转让净收入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是:500000*20%=100000元。
四、2020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8080+100000=18080元。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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