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11-24 09:44

你好;从事蔬菜种植业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
1、 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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