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B公司某年十月,A公司的一项业务和相关人员移交给了B公司继续经营。B公司从同年二月就开始支付A公司的员工工资,但B公司是这一年十月份才成立,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Sophia
于2017-02-08 11:03 发布 682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2-08 11:59
老师,请问筹备期的限期是如何界定的?什么时候算开始?什么时候算结束?如果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是在企业获得第一笔收入时开始分五年平均摊销吗?
相关问题讨论
以前计入开办费吧
2017-02-08 11:16:06
您好!可以这样做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2021-04-29 11:04:21
你好,你是行政还是业务员的呢
2020-04-05 12:26:43
借:业务活动费用9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0000
2021-12-25 00:00:25
你好,物业管理,物业经营和物业大修业务人员的工资属于劳务成本
2021-12-29 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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