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委托征地协议,用于拆迁,青苗费,和征地费,支付了100万以后,企业宣布停建,然后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将100万全部一次性确认为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请问合理吗?
紧张的野狼
于2021-11-25 14:00 发布 68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11-25 14:04
同学你好
这个是合理的
这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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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是合理的
这个可以
2021-11-25 14:04:30
您好,是需要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假如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话,还需要结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5-31 20:17:28
您好
没有收入和费用 那申报的时候填财务报表跟 基础信息表 其他表填0
2020-05-20 09:28:41
您好,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课程链接https://www.acc5.com/practice/course/cat_96/list-0-0-0000-0/1.html
2022-02-05 18:23:21
你好,增值税是没有汇算清缴的。
2019-07-25 09: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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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的野狼 追问
2021-11-25 14:34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5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