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权转让印花税电子税务局怎么申报 问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路径】 按年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本月需要按期申报的印花税除正常季度申报的税目外,会另外显示一条按年申报的印花税税目,即为本期需申报的营业账簿印花税。请您按照“税源采集→税源信息同步→提交申报”操作即可完成申报。 答
我们有个事业单位叫物资协会 改选了 我们老板不 问
按规定减资退出:若协会章程有规定,可召开会议通过减资决议,编制报表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无异议后办工商变更转出资金。 转让出资份额:有其他方愿承接时,原老板与受让方签转让协议,协会开会审议通过后办变更登记,受让方付款。 通过清算退出:协会需清算时,成立清算组清查审计,清偿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原老板分得相应资金。 答
请问处理固定资产现在有政策是3%的征收率减按1% 问
你是小规模就直接按1%计算增值税就行 答
老师好,A公司付给C公司(我公司的客户)10万货款,想通 问
你好,你这个写个委托代付的协议就可以了。 答
机械租赁的发票,可以没有单价,只有金额吗? 问
这个还是要按实际来写,实际有数量还是要写上的。 答
你好,我想请问,公式: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预缴增值税。其中的销项税额已经包含了预缴增值税了吗?
答: 你好!销项税额是实际销售产生的,可以说已经包含了预缴的增值税
增值税预缴政策?预缴的增值税是不是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答: 你好,[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预缴税款的计算 ►房地产业,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建安业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不动产转让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预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9月进项大于销项进项留抵,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1000;项目预缴多缴了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借方余额3000,10月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2500。10月底需要做哪几笔分录,麻烦帮列一下,金额也列上,谢谢!
答: 你好,10月份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500 然后再都转到未交增值税上就可以了。
春暖花开 追问
2021-11-26 16:12
小小霞老师 解答
2021-11-26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