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个贸易公司,因为租用的办公仓库场地是民房仓库,不能开据租房发票,租房费用为每月2.9万元,所以这笔费用就没有办法报销了。有人建议用公司法人的商品房产,以个人的名义租给公司作办公用,然后去相应房子所在的地税开租房发票,上海的税务规定,个人房产开票限额是3万/每月,刚好的房租费用在3万以内,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可以作为公司租房费用做到外帐里吗?这个会有什么问题的吗?
难过的大山
于2017-02-09 12:38 发布 1618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2-09 13:12
我们公司法人的房产,也在作办公用的,就是仓库那边没有发票的,这样也不行的吗?
相关问题讨论
建议用真实的租房业务,签订合同去税局发票,税费公司承担即可。
2017-02-09 12:49:28
如果丙公司将房租转给了甲,甲填写付款申请单,审批后转款给房东就可以了
2019-09-11 16:05:33
你好,租金如果属于企业的,你们就可以开。如果租金不属于企业,那就不能开具。
2020-05-09 09:33:57
您好,可以对公转给房东。
2020-07-21 15:24:52
你好,可以,是可以的。
2020-05-29 11:26:0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罗老师 解答
2017-02-09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