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1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30万元,销售竹制筷子36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28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46万元。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 A、1.4 B、1.42 C、4.72 D、2.92 R~R~ 于 2019-04-21 15:16 发布
无私的白云
于2021-11-28 09:14 发布 2382次浏览
- 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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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白酒生产企业3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00万*20%%2B60*2000*0.5
2000是一吨等于2000斤的意思
2022-01-05 20:05:47
同学你好,具体内容是》?
2020-11-24 10:37:05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8×5%+0.46÷1.13×5%=1.42(万元)
2021-11-28 09:16:41
你好,在考试中,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没有特别说明售价是含税的情况下,那么售价都是按不含税处理的;
2020-07-31 09:06:17
你
当月应纳消费税=12万元*5%+0 .23万元/(1+17%)*5%
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这两个都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没收的押金需要征收消费税,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然后乘以税率计算
2019-03-08 17: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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