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和李芳是一对夫妻,双方养育有一子,在读小学。张强2019年仅有一处 工资薪金所得,年收入为13万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为5万,按月预扣预缴 了个人所得税。李芳2019年仅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年收入为14万,可以扣 除的三险一金为5万元,按月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10 万,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1.6万。两人均无其他扣除项目。由于夫妻二人对个 人所得税政策并不是很熟悉, 所以在预扣预缴阶段并未向单位报送子女教育专项 附加扣除信息,准备在汇算清缴阶段补报相关信息。 问题: 问题:如何分配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更为合理?
负责的乌龟
于2021-11-29 12:46 发布 2685次浏览
- 送心意
少校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1-29 12:56
同学你好
张强的应纳税所得=130000-50000-60000=2万
李芳的应纳税所得=140000-50000-60000+100000*(1-20%)=11万
张强的适用税率为3%,李芳的适用税率为10%,所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李芳这里扣除比较划算。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包括: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2019-12-26 19:58:45
你好,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且应补个税小于400元不需要汇算
2020-05-30 09:02:40
这个是实际么,需要是实际发生才可以,不是实际发生,税局查到是有罚款的
2019-12-09 11:35:17
个人收入合计小于12万元的,不需要做汇算清缴。
2020-06-13 20:58:30
你好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看你属于什么类型 。 不满足就不汇算
2020-04-10 1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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