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月31日.根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月末贷方余额56421.80元、分别按照7%、3%和2%计算应交城建税3949.53元,教育费附加1692.65元和地方教育附加1128.44元。
ᶜᵘⁱ
于2021-11-29 19:19 发布 104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1-29 19:20
你好,计提附加税的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贷方合计金额)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3949.53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1692.65
应交税费— 地方教育附加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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